2009年8月8日

交通安全與路權認知教育

路權就是用路者有優先通行的權利,它是建立行車秩序的規則,也是判斷交通事故肇事責任的基礎。台灣是法治的國家,「傷者為大」及「道義責任」之觀念,在法院中之判決是無用的。所以交通安全與路權認知教育保證是交通行為人必修的學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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